各学院、校级研究院:
近期,学校研究决定于4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开展校园安全工作月活动。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经分管校领导同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制定了《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大家,请各学院、研究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检查整改工作。
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稳定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绷思想之弦,筑牢安全防线,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定于2021年4月下旬至5月中下旬集中组织“强化精细管理、提升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实验室安全月活动。
二、主要活动
(一)完善管理制度
1.印发《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4月中旬)
2.印发《宁波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4月中旬)
3.编制《宁波大学实验室化学品安全应急预案》。(5月中下旬)
4.编印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制度汇编。(5月中旬)
(二)开展教育培训
5.召开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题会议。(5月中旬)
6.召开宁波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员会议。(5月上旬)
7.组织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展。(5日中旬)
8.印制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海报。(4月下旬)
9.组织特种设备(电梯)应急演练。(4月14日)
(三)强化督促检查整改
10.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4月19日至4月27日)
11.组织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专项清查。(5月上旬)
12.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5月下旬)
13.推进在甬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联动机制。(4月下旬)
(四)分类分级管理
14.启动实施第一批5个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5月中旬)
15.编印全校实验室用房汇总表。(5月中旬)
(五)推进管理信息化
16.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试运行。(5月下旬)
17.设计完成实验室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4月下旬)
18.设计完成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4月下旬)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