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为提高广大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与技能,提升安全意识,推进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将此次全校统一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分为基础安全教育学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两项层级,两项层级面向对象不同,所需完成任务不同。
1.基础安全教育学习主要面向大一本科新生,目的在于督促大一新生在进入教学实验室开展验证性实验前,学习掌握基础通识类实验室安全知识及相关规章制度,学生须完成规定网上学习时限(8*45分钟/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学习内容、学习时限配置均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面向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后确定。
2.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主要面向大二本科生、硕博士研究生新生以及新入职教职工,目的在于督促考生在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常规科研实验前,学习掌握其所学具体专业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及相关规章制度,考生须完成规定网上学习时限(8*45分钟/学时)、参加并通过相应准入考试、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手机电子签名)并取得“实验室安全准入合格证书”,学习内容、学习时限配置、考试题目配置均由所在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自行设置。
二、工作时间及内容
工作时间:10月23日至11月21日
学习及考试内容具体如下:
实验室教育学习课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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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在线学习 |
知识题库练习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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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 |
安 全 手 册 |
安 全 标 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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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化学类 |
通识类 |
医学生物类 |
机械建筑类 |
电气类 |
辐射类 |
网络安全 |
特种设备 |
消防安全 |
化学类 |
医学生物类 |
通识类 |
机械建筑类 |
电气类 |
辐射类 |
特种设备 |
消防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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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安排
基础安全教育学习系统教师后台管理工作指南及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
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系统教师后台管理工作指南及学生操作指南(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此次教育学习及考试,针对全日制在校学生,系统对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系统所有操作仅限在“校园网”环境下进行,包括学校“nbu”开头校园无线网、学校机房、宿舍宽带网络。
2.“实验室基础安全教育学习”作为学生进入实验室的第一项基础通识性准入要求,请相关学院做好宣导组织工作,如学生未能在规定时间结业,将限制其进入教学实验室参与教学实验课程。
3.“实验室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作为学生进入专业性实验室的第二项准入要求,各相关单位须严格把关,采取必要措施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资格要求,确保教育实效。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22日下午下班前将学生信息汇总录入“学生信息汇总表”(见Excel表格文件),导入相应系统,确保学生教育学习及考试准时开展。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8481(66312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0月18日
各位实验室导师们:
根据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出通知,凡进入科研实验室做实验的2020级本科生和2021级研究生(包括学硕、专硕、博
士生)必须参加“实验室安全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未经此安全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实验室的规
定,即使开通学院门禁的学生,也会取消实验室门禁使用权限。
请各位导师们及时督促各自门下2020级本科生、2021级学硕、专硕和博士生们在2021年10月23日至11月21日之前到网上
去参加学习和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学习考试,分数达到90分合格。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
联系电话:643426 / 15957850426
医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