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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03-31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简称“育才工程”)精神,省科协决定开展“育才工程”2020年度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接人事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培养名额

2020年度选拔资助培养人员不超过20名,资助每人5万元。有条件的培养人员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学院不设推荐名额,我校向科协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

二、申报人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2.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我省151”人才培养人员行列。

3.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4. 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日及以后出生),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于2020年331日前下列电子材料按要求发送至邮箱xuyujie@bctuijian.com。

1.《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用人单位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次“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青年科技人员和医护人员,请在“一览表”中予以备注,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予以说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育才工程”资助经费由省科协下拔至推荐单位,并与推荐单位签定项目合同书,由推荐单位按合同要求将资助经费拨付给受资助人,按照财务规定的要求使用。

2.受资助人的培养期为三年(总资助经费5万元,在立项第一年一次性拨付),自2020年起的三年内,受资助人应每年向省科协提交个人成长情况报告和资助经费使用绩效说明(第三年提交的报告和说明为三年的总体情况)。三年培养期满,省科协将进行期满考核。

3.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如使用资助经费出版科技、科普类书籍,应在出版物扉页上注明“2020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或有体现“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的文字内容,并向省科协送交2本书籍。

4.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省科协(或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主办的科普宣传、助力工程、科技咨询、建言献策等活动。

5.省科协将建立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库,对“育才工程”入选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培养期结束后,继续跟踪,并在各类人才举荐、奖项评选等方面提供机会。

6.“育才工程”是省科协加强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采用资助支持的方式,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深入探索,帮助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努力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与程序,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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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0-03-31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作,根据《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简称“育才工程”)精神,省科协决定开展“育才工程”2020年度资助培养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接人事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培养名额

2020年度选拔资助培养人员不超过20名,资助每人5万元。有条件的培养人员所在单位可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

学院不设推荐名额,我校向科协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

二、申报人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2.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我省151”人才培养人员行列。

3. 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学术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4. 具有浙江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或高校科协、省属企业科协的会员资格,且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1日及以后出生),技术职称在副高级以下(含副高级)。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于2020年331日前下列电子材料按要求发送至邮箱xuyujie@bctuijian.com。

1.《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用人单位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此次“抗击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青年科技人员和医护人员,请在“一览表”中予以备注,并在“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中予以说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育才工程”资助经费由省科协下拔至推荐单位,并与推荐单位签定项目合同书,由推荐单位按合同要求将资助经费拨付给受资助人,按照财务规定的要求使用。

2.受资助人的培养期为三年(总资助经费5万元,在立项第一年一次性拨付),自2020年起的三年内,受资助人应每年向省科协提交个人成长情况报告和资助经费使用绩效说明(第三年提交的报告和说明为三年的总体情况)。三年培养期满,省科协将进行期满考核。

3.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如使用资助经费出版科技、科普类书籍,应在出版物扉页上注明“2020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或有体现“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资助项目”的文字内容,并向省科协送交2本书籍。

4.受资助人在培养期内,每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省科协(或省级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主办的科普宣传、助力工程、科技咨询、建言献策等活动。

5.省科协将建立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库,对“育才工程”入选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培养期结束后,继续跟踪,并在各类人才举荐、奖项评选等方面提供机会。

6.“育才工程”是省科协加强青年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采用资助支持的方式,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深入探索,帮助他们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努力成长为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社会责任感强、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与程序,认真把好人选申报推荐关,确保选拔培养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科协“育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浙江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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