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 (医政字〔2019〕25号)、《宁波大学医学院教学基地学术型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医政字〔2020〕8号)文件规定,经学院院内推选,直属附属医院、学位点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生成“医学院2020年具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名单”,现对该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6月9日——6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把意见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说明: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示名单中的导师如在2020年招收到博士研究生,需满足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方可保留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否则该指标学院将收回后重新统筹分配,待博士招录结束,师生互选时再行通知。
附件:医学院2020年具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导师名单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教学基地学术型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