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相关规定以及《宁波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宁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文件及学校2020级研究生复试资格复核通知要求,现对全体研究生新生复试资格材料予以复审,通知如下:
一、上交材料清单
所有新生须上交复试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上交清单如下:
1、硕士研究生:请参考医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5月10日发布的“医学院2020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相关要求”通知//yxy.bctuijian.com/info/1502/9587.htm;
2、博士研究生:请参考医学院官网研究生招生栏目6月25日发布的“医学院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复试资格审核及网络远程复试须知”通知//yxy.bctuijian.com/info/1502/9933.htm。
注:2020 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二、上交要求
个人材料请按通知中清单序号顺序整理排放,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1日下午4点前统一上交至医学院王长来楼A103(请按学号顺序整理好后上交)。
三、其他规定
1.学院将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相关通知的要求,核对新生是否与参加复试考生为同一人,并对新生复试材料原件、复试资格、学籍学历等作进一步核对。
2.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到我校,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档案未按时到达者,确定为复核不合格。
3.2020年研究生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报到入学时,学院将安排所有新生到校医院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或体检不合格的,均视为复核不合格,复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联系人
赵老师,办公电话:87609593。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