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教育部、浙江省相关规定以及《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就2023级研究生(以下简称新生)复试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提交材料
往届生无须提交材料,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2023年保留入学资格者)须提交如下材料:
1、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只交证书内芯)和复印件各1份;
2、学信网(//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
二、复试资格复核
1.学部将根据学校和部复试相关通知的要求,核对2023级报到研究生新生是否与当时参加复试并且录取的考生为同一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等有效比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办理了2023年保留入学资格目前不报到者)是否于2023年9月13号前获得本科毕业证,并且其毕业专业是否与报考要求的专业背景相符。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保留入学资格者)须同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无处分记录,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3.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在9月26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到我校,学部对档案的到达情况进行跟踪核查,档案材料未按时到达者,确定为复核不合格。
4.未通过以上复核者,或其他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均视为复核不合格,将被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材料上交
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并按名单顺序排序(名单详见附件),于9月19日前统一交至博彩导航 研究生教育中心。
地址:医学部至真小楼302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7609593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