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本学期计划优先开设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面向毕业生、可以集中时间完成教学任务的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请学院组织好此类项目的选修工作:
1.5月14日—5月15日,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指导教师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开放实验室系统/课程管理,开设本学期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填写开放地点和开放时间。
2.5月18日,学院对项目开设情况进行审核。
3.5月19日—5月21日,学生登录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统一身份认证后,进入开放实验室系统,进行项目选修;指导教师登录系统对选修学生进行遴选,确定选修学生名单(毕业生优先)。
期间,学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询选修进展,选修于5月21日截止。
4.5月22日起,选修学生与指导老师联系,预约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照要求参加实验。
5.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3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保证开放实验的质量,每个创新性开放实验项目的同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须团队合作且团队成员有明确分工的项目,同期选修团队不得超过3个,每个团队选修人数不得超过5人;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最多不得超过15人,团队不超过5个。请指导教师严格控制选修人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开设选择及对人数可进行删减。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一般以能获得0.5或1个开放实验学分为限,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学院和实验室应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实验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