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研究,为学校发展提供思想和理论支持,根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校级科研专项项目(思政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教职工;项目负责人5年内已累计主持过3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原则上不受理。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至今仍未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的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2018年以来被撤题或中止;
(3)项目负责人目前仍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学科项目);
(4)申报项目已获其他科研项目支持;
(5)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同时申报校级科研专项(党建专项、校基金一般项目等)。
二、资助额度及相关要求
2021年拟立项项目6项左右,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8000元,可不受职称限制;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4000元,须由中级及以下职称的人员申报。
三、研究期限和预期成果
1.202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1日。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2.重点项目结题时要求结题方式须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相关研究选题成功申报高一级科研项目;一般项目结题时要求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3)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2.《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及电子版,所在单位初审后在“项目承担单位初审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
3.《专家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
4.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交学科与科研办。
五、受理截止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张乐;联系电话:87600269;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87609097
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