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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医学院2020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评推荐通知
2020-10-23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宁大政〔2014129号)(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医学院实际制定2020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评推荐方案。

一、 评选范围

2020届我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 初评推荐与评选原则

1、推荐名额: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初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分别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数的30%15%,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医学院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级学科

学位类型

毕业生数

最多推荐名额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

1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硕士(学硕)

12

2

临床医学

硕士(学硕)

20

3

临床医学硕士

硕士(专硕)

92

13

生物学-

硕士(学硕)

17

3

2、评选原则:

①参评的学位论文需符合《评选办法》的基本申报条件;

②导师对照《评选办法》申报条件,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各学位点负责做好材料的审核和推荐排序工作;

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初评,汇总出初评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④一旦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取消此次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 初评推荐与评选程序

1、1023日前:学科与科研办根据《评选办法》,从完整的论文名单中剔除不符合论文答辩成绩和盲审成绩基本要求的学生名单,公布经过初次筛选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

2、1023日—30日:参考初筛后的学生名单,相关导师或学生根据附件1《评选办法》要求,组织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4)和《宁波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求附上相关项目与论文的佐证材料,完整纸质材料交至王长来楼A103郭莎莎老师处,电子材料(含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发至邮箱guoshasha@bctuijian.com,请务必按照附件10的电子版模板对文件打包压缩,格式错误或者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逾期申报无效。

3、112日—11日:学科与科研办组织各学位点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照《评选办法》和《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价要素》(附件3),各学位点做好优秀论文推荐排序工作,提交《论文推荐汇总表》(已排序),纸质版由学位点负责人签名后交医学院王长来楼A103(或纸质签字版扫描件发至邮箱亦可),电子版发至邮箱guoshasha@bctuijian.com

4、111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考《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价要素》及《论文推荐汇总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及打分,必要时将组织现场答辩。同意推荐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三分之二者方能得到推荐,根据得票数多少生成拟推荐名单;

5、1119日前:初评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报校研究生院。

校研究生院将根据《评选办法》要求对初评推荐论文进行复评,得出拟评选为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优比例控制在当年全校毕业研究生数的20%10%以内。


特别说明:

1.对于填报的《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入学之后取得,且须以宁波大学为第1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排名身份公开发表或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关联的主要研究成果。(仅填写符合《评选办法》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研究成果)

2.发表成果的认定:

(1)一般情况。国内发表以《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4版)》(附件6)、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附件7)、《2018版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附件8)作为主要依据;在此范围之外发表的论文须有SCI、EI、SSCI、A﹠HCI收录证明方可被认定为A类,须有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收录证明方可被认定为B类。

(2)其他情况。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科研成果奖励和出国学术交流基金的补充规定》(附件9),凡被SCI、EI、SSCI、A﹠HCI、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等收录的学术会议论文,只能被认定为C类

3.专硕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对科研成果不作具体要求,但必须递交体现其应用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已有成效和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推荐。

4.《推荐表》后须附“获得成果栏”中标注的有关成果的佐证材料(成果佐证只需复印件,由学院审核成果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成果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1)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原文;

(2)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博彩导航、封底;

(3)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全文、收录证明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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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0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评推荐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0-10-23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宁大政〔2014129号)(附件1,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结合医学院实际制定2020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初评推荐方案。

一、 评选范围

2020届我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 初评推荐与评选原则

1、推荐名额: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初评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分别控制在本届毕业生数的30%15%,根据学校分配指标,医学院初评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一级学科

学位类型

毕业生数

最多推荐名额

信息与通信工程

博士

1

1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硕士(学硕)

12

2

临床医学

硕士(学硕)

20

3

临床医学硕士

硕士(专硕)

92

13

生物学-

硕士(学硕)

17

3

2、评选原则:

①参评的学位论文需符合《评选办法》的基本申报条件;

②导师对照《评选办法》申报条件,负责做好申报工作,各学位点负责做好材料的审核和推荐排序工作;

③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初评,汇总出初评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④一旦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院将取消此次评优资格,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 初评推荐与评选程序

1、1023日前:学科与科研办根据《评选办法》,从完整的论文名单中剔除不符合论文答辩成绩和盲审成绩基本要求的学生名单,公布经过初次筛选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

2、1023日—30日:参考初筛后的学生名单,相关导师或学生根据附件1《评选办法》要求,组织填报《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4)和《宁波大学2020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并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要求附上相关项目与论文的佐证材料,完整纸质材料交至王长来楼A103郭莎莎老师处,电子材料(含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发至邮箱guoshasha@bctuijian.com,请务必按照附件10的电子版模板对文件打包压缩,格式错误或者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申请,逾期申报无效。

3、112日—11日:学科与科研办组织各学位点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照《评选办法》和《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价要素》(附件3),各学位点做好优秀论文推荐排序工作,提交《论文推荐汇总表》(已排序),纸质版由学位点负责人签名后交医学院王长来楼A103(或纸质签字版扫描件发至邮箱亦可),电子版发至邮箱guoshasha@bctuijian.com

4、111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参考《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评价要素》及《论文推荐汇总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及打分,必要时将组织现场答辩。同意推荐得票数超过到会委员数三分之二者方能得到推荐,根据得票数多少生成拟推荐名单;

5、1119日前:初评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后报校研究生院。

校研究生院将根据《评选办法》要求对初评推荐论文进行复评,得出拟评选为优秀学位论文名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优比例控制在当年全校毕业研究生数的20%10%以内。


特别说明:

1.对于填报的《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入学之后取得,且须以宁波大学为第1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第一排名身份公开发表或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紧密关联的主要研究成果。(仅填写符合《评选办法》中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研究成果)

2.发表成果的认定:

(1)一般情况。国内发表以《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4版)》(附件6)、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附件7)、《2018版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核心期刊目录》(附件8)作为主要依据;在此范围之外发表的论文须有SCI、EI、SSCI、A﹠HCI收录证明方可被认定为A类,须有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收录证明方可被认定为B类。

(2)其他情况。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科研成果奖励和出国学术交流基金的补充规定》(附件9),凡被SCI、EI、SSCI、A﹠HCI、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等收录的学术会议论文,只能被认定为C类

3.专硕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对科研成果不作具体要求,但必须递交体现其应用基础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已有成效和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推荐。

4.《推荐表》后须附“获得成果栏”中标注的有关成果的佐证材料(成果佐证只需复印件,由学院审核成果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成果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1)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原文;

(2)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博彩导航、封底;

(3)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全文、收录证明

(4)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1023




附件: 医学院2020年校优学位论文评选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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