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中心、办公室,各位老师:
11月2日(下周一)下午,宁波市教育局来校开展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实地检查,请各位老师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严格对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创建实地检查的通知》中的考核验收标准,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现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所有实验室、办公室、会议室、茶歇室等室内垃圾筒须按规定投放垃圾或清空垃圾筒;
2.各位老师在向楼层公用垃圾筒投放垃圾时须事先进行分类后再投放;
3.所有的一次性用品如纸杯等请自行清理,今后校园内不允许使用一次性纸杯等非环保用品。
附件: 2020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考核验收自评表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