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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本科生教育
2020-2021-2学期医学院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2020-11-03 吕彤 
 

各学科系主任、学科系秘书:

接教务处通知,现开展2020-2021-2学期医学院本部教学任务安排(科院本学期无基础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学科系主任根据2020-2021-2学期教学任务书组织本学科任课教师协商落实本学科课程的授课教师名单,确认好课程的合分班等信息(需确保本学科内所有专任教师被分配的本科教学任务,不低于学校岗位聘任的基本要求)。

2.教师开新课或新开课,资格认定须按《宁波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经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任课教师资格、课程学时分配原则、排课管理办法等详见附件2:医政字[2020]3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本科教学排课管理办法及其附件

4.请各位学科系秘书于11月13日(第9周周五)下午16:00之前将教学任务书统计表(详见附件)反馈至学院教学秘书吕彤邮箱。

 

备注:

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教授都必须为本科生授课。具体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的教授,每学年不得少于51学时;

2、“双肩挑”人员或专职科研岗位的教授,每学年不得少于34学时。

全校所有教授根据其所在学科纳入相关学科性学院安排上课,并进行统计考核(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实习等实践教学)(第七轮聘岗文件中要求)。

3、开新课和新开课教师资格申请请填写附件1《宁波大学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此表主要由青年教师助讲培训合格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二者满足一项或均满足但未交过资格认定表的新教师填写。

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与配合。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跟我联系。

--

宁波大学医学院教务办

吕彤 教务秘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至真小楼101室

E-mail:lvtong@bctuijian.com

TEL:86-574-876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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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2学期医学院教学任务安排通知
编辑:吕彤发布时间:2020-11-03

各学科系主任、学科系秘书:

接教务处通知,现开展2020-2021-2学期医学院本部教学任务安排(科院本学期无基础课程)。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学科系主任根据2020-2021-2学期教学任务书组织本学科任课教师协商落实本学科课程的授课教师名单,确认好课程的合分班等信息(需确保本学科内所有专任教师被分配的本科教学任务,不低于学校岗位聘任的基本要求)。

2.教师开新课或新开课,资格认定须按《宁波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经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任课教师资格、课程学时分配原则、排课管理办法等详见附件2:医政字[2020]3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本科教学排课管理办法及其附件

4.请各位学科系秘书于11月13日(第9周周五)下午16:00之前将教学任务书统计表(详见附件)反馈至学院教学秘书吕彤邮箱。

 

备注:

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教授都必须为本科生授课。具体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的教授,每学年不得少于51学时;

2、“双肩挑”人员或专职科研岗位的教授,每学年不得少于34学时。

全校所有教授根据其所在学科纳入相关学科性学院安排上课,并进行统计考核(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实习等实践教学)(第七轮聘岗文件中要求)。

3、开新课和新开课教师资格申请请填写附件1《宁波大学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此表主要由青年教师助讲培训合格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二者满足一项或均满足但未交过资格认定表的新教师填写。

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与配合。有任何问题请随时跟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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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医学院教务办

吕彤 教务秘书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至真小楼101室

E-mail:lvtong@bctuijian.com

TEL:86-574-87600756

附件: 2020-2021-2教学任务书.xlsx 附件1、宁波大学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2018版).docx 附件2:医政字〔2020〕3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本科教学排课管理办法附件.pdf 附件3:医政字〔2020〕3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本科教学排课管理办法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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