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的要求,本学期课程(本部及科院)的期末考试方式需上报了,请各学科系汇总后务必在11月12日下午3点前,把完善后的课程考试方式(基础部分)回复于我(为了收集方便请发于我邮箱)。
一、排考管理:
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公选课、辅修课、实验课、艺术类课程、实习、实训课程、中期结束的课程,以及采取线上考核、开卷、“一页开卷”、面试、口试、答辩、论文、报告、大型作业、课程作品等考核方式的课程,结课考核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安排;学位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的结课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安排;其他采取闭卷考核方式的课程,根据实际情况由开课学院或教务处组织安排。
二、上报内容及填写说明:
考试时间:1、学校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为18周(即填写“校考”);2、17周及以前的考试,由各学科系自行安排(即填写“自行安排”);
考核方式:闭卷、开卷、一页开卷、小论文、大型作业等;
是否补考:“实践类或含实践学分”的课程应不安排补考,公选课或小论文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考,其它类型一般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
三、空白试卷的上交及印送时间
考试试卷原则上由教务办统一送印,为保证考卷在考试前印刷、整理等工作的完成,请任课老师务必依以下时间点上交空白试卷,过期不侯。
1、自行安排考试的课程请于考前2周把空白试卷送教务办;2、校考课程请于12月1日下午4点前把空白试卷送教务办
说明下:
为了填写方便,课程清单已发于各学科系主任及秘书邮箱。
1、打*号的为实践类课程;
2、实践类课程包括:含实习、实验、上机等学分的课程;
3、公选课程考试时间由各学科系(或任课老师)自行安排;
4、黑体的课程是我已与任课老师沟通后已确定了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