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导师队伍按学术型和专业型的分类建设,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现就《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及《宁波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制定工作征求意见。
一、修订内容
1、针对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导师进行分类遴选和聘任,修订《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其中《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仅对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部分遴选条件进行修订,其余未作更改。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2、根据《管理办法-修改版》要求,做好《宁波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制定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3日前,将文件修订和专业学位导师遴选办法制定意见反馈至邮箱zhaojing@bctuijian.com。
联系人:赵晶(87609593)
附件1:《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及具体修订说明;
附件2:《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宁大政〔2019〕149号;
附件3:宁波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填写模板;
附件4:《宁波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5:《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聘任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6:《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2019〕148号》。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