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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医学院2021年院内硕导申请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的通知
2021-01-26  
 

各学位点、团队和研究生导师:

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医政字〔2021〕5号)(附件1)文件规定,2021年院内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按基础指标、竞争指标(团队竞争指标和个人竞争指标)、学科提升指标、奖励指标进行遴选和分配,请相关学位点、团队和个人对照文件精神,根据如下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办法”招生资格要求的具有2021年硕导资格的院内专任教师,含2020年评定及2021年待评定的硕导。

二、分配与遴选方法

(一)基础指标

1、公共服务性工作指标:限一级学位点填报,每个一级学位点可推荐2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选,填写并提交《基础指标推荐表》(附件2),请学位点负责人负责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引进人员指标:2020年年初引进学术带头人1名,指标已在2020年招生时下达,后无新引进的学术带头人(B类)及以上人才,因此2021年无引进人员指标。

(二)竞争指标

1、团队竞争指标:根据2020年团队突出成果业绩A类及以上任务赋分汇总,排名前3的团队分别是:基础医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3590.77分)、肿瘤研究团队(3400分)、慢性病防制团队(1383.85分),以上3个团队可各推荐1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员,填写并提交《团队竞争指标推荐表》(附件3),请团队负责人负责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个人竞争指标: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未在基础指标和团队指标中被推荐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1)《医学院个人竞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申请表》(附件4),最后一栏“硕士点负责人推荐意见”栏可暂不填写;

(2)《个人竞争指标申请汇总表》(附件5);

(3)论文发表版文章博彩导航;

(4)未在宁大科研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科研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学科提升指标:根据“办法”规定另行通知。

(四)奖励指标: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奖励指标推荐表》(附件6)。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仅可填报1个二级专业招生方向,须具备该二级专业方向学术型硕导资格(含2021年待遴选),在该方向下招生。

2、申请个人竞争指标时,请注意:

①2021年待评定硕导参与个人指标预竞争,最终将根据学校公布的硕导遴选结果决定是否纳入竞争名单;

②SCI论文分区按照2020年中科院分区基础版大类分区核定;

③在研项目是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2021年2月10日)及以后,不含延期项目;

④近三年是指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⑤根据“办法”规定,共同第 一或共同通讯论文赋分须按人数进行折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学院导师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由一人使用,请老师仔细阅读上述两个条款,按照文件规定计算赋分;

⑥横向项目经费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3、申请奖励指标时限: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发文或发表。

4、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填报信息,提交佐证,如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被退回2次及以上,其申请将不予接收。

四、材料上交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发至赵晶邮箱,过时不候。

联系人:赵晶,656237/15857426237,zhaojing@bctuijian.com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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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1年院内硕导申请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1-01-26

各学位点、团队和研究生导师:

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医政字〔2021〕5号)(附件1)文件规定,2021年院内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按基础指标、竞争指标(团队竞争指标和个人竞争指标)、学科提升指标、奖励指标进行遴选和分配,请相关学位点、团队和个人对照文件精神,根据如下通知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办法”招生资格要求的具有2021年硕导资格的院内专任教师,含2020年评定及2021年待评定的硕导。

二、分配与遴选方法

(一)基础指标

1、公共服务性工作指标:限一级学位点填报,每个一级学位点可推荐2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选,填写并提交《基础指标推荐表》(附件2),请学位点负责人负责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引进人员指标:2020年年初引进学术带头人1名,指标已在2020年招生时下达,后无新引进的学术带头人(B类)及以上人才,因此2021年无引进人员指标。

(二)竞争指标

1、团队竞争指标:根据2020年团队突出成果业绩A类及以上任务赋分汇总,排名前3的团队分别是:基础医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3590.77分)、肿瘤研究团队(3400分)、慢性病防制团队(1383.85分),以上3个团队可各推荐1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员,填写并提交《团队竞争指标推荐表》(附件3),请团队负责人负责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个人竞争指标: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未在基础指标和团队指标中被推荐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提交电子材料清单:

(1)《医学院个人竞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申请表》(附件4),最后一栏“硕士点负责人推荐意见”栏可暂不填写;

(2)《个人竞争指标申请汇总表》(附件5);

(3)论文发表版文章博彩导航;

(4)未在宁大科研管理系统中备案的科研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扫描件。

(三)学科提升指标:根据“办法”规定另行通知。

(四)奖励指标: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奖励指标推荐表》(附件6)。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仅可填报1个二级专业招生方向,须具备该二级专业方向学术型硕导资格(含2021年待遴选),在该方向下招生。

2、申请个人竞争指标时,请注意:

①2021年待评定硕导参与个人指标预竞争,最终将根据学校公布的硕导遴选结果决定是否纳入竞争名单;

②SCI论文分区按照2020年中科院分区基础版大类分区核定;

③在研项目是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2021年2月10日)及以后,不含延期项目;

④近三年是指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⑤根据“办法”规定,共同第 一或共同通讯论文赋分须按人数进行折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学院导师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由一人使用,请老师仔细阅读上述两个条款,按照文件规定计算赋分;

⑥横向项目经费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3、申请奖励指标时限: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发文或发表。

4、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填报信息,提交佐证,如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被退回2次及以上,其申请将不予接收。

四、材料上交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于2021年2月10日前发至赵晶邮箱,过时不候。

联系人:赵晶,656237/15857426237,zhaojing@bctuijian.com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附件1-医政字(2021)5号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pdf 附件2--基础指标推荐表.xls 附件3-团队竞争指标推荐表.xls 附件4-个人竞争指标申请表.doc 附件5-个人竞争指标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6--奖励指标推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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