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实施办法(修订)》(宁大政﹝2019﹞171号)文件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对在研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2020年新立的校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立项至2020年底期间,项目协议书中的培育目标和年度计划内容完成情况。主要包括成果产出、推广应用、学术交流及其他培育情况等。有关现场汇报的事项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材料要求
1、《宁波大学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进展报告》(附件2)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一份;
2、相关附件材料pdf版电子文档一份(需合并为一个文档,且含目录);
3、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
科技处联系人:赵映儿 电话:889127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9097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