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科技专家库管理细则》(甬科资〔2019〕98号)和《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科资〔2021〕18号)有关规定,为动态充实新兴产业领域专家库资源,更好地满足我市科技人才、创新平台、重大研发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需求,经研究,决定征集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征集范围
本次专家征集范围,主要面向在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具备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
(二)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在所从事行业具有丰富的工作或研究经验,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2.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能够独立参加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3.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技术专家。主要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市级以上计划高层次人才,或是科技型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管理、经济专家。主要从事科技、经济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管理工作,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科技、经济管理、法律、金融、知识产权等相关政策。
二、报名流程
1.提交资料。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expert.sti.gov.cn),选择“信息管理/详细信息”,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专业技术职务(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中的工作证明,需学院提供宁波大学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处盖学院章,到师生服务中心19号窗口审批,到校办22号窗口盖校章),请预申报的老师及时告知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学科与科研办每月15号可代为办理。
2.资料审核。根据填报信息,对专家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联系报名者本人予以确认或要求补充相关资料。
3.正式入库。审核无误后,纳入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作为项目评审专家候选对象。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时间不限,常年受理;
2.本次征集涉及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研究方向、关键词等,请按提示准确填写。学科分类、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将作为科技咨询评审活动时专家抽取的重要依据;
3.各类评审(评估)邀请通知,均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对于已入库的专家,请及时维护更新手机号码、工作单位、技术职称等基本信息。
4.请专家对于填报信息务必认真核对;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被记入个人科研信用档案并告知所在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市科技信息与发展战略研究院:蒋卫东 电话:87815614
资源配置与诚信建设处:韩 亮 电话:89186832
校内联系人:王尧尧电话:87601819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9097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