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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六批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党史专项)的通知
2021-04-02 王媛媛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党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21〕10号),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社科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党史专项)的申报工作,我校组织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1.宁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研究

2.建党以来宁波重要会议、重要事件和重大决策研究

3.党领导宁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启示研究

4.宁波革命标识与革命文化内在联系研究

5.伟大改革开放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的宁波实践研究

6.四明山革命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研究

7.宁波地区浙东抗战历史研究

8.四明山革命老区红色资源转化利用实践研究

9.弘扬与传承张人亚党章精神路径研究

10.习近平总书记给横坎头村全体党员回信的重大历史意义与启示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党史有深入研究的单位和公民,均可申报。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3.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管理。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公开发表论文或决策建议稿。

3.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

4.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结题时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可将参考选题直接作为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自定题目进行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3.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各2份,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本项目的学校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9097  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邵思逸  联系电话:87600952、652295(短号)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皇甫霆  联系电话:15728045708。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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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六批宁波市哲社规划课题(党史专项)的通知
编辑:王媛媛发布时间:2021-04-02

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党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21〕10号),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社科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第六批市哲社规划课题(党史专项)的申报工作,我校组织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考选题

1.宁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研究

2.建党以来宁波重要会议、重要事件和重大决策研究

3.党领导宁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启示研究

4.宁波革命标识与革命文化内在联系研究

5.伟大改革开放精神、伟大抗疫精神的宁波实践研究

6.四明山革命精神的传承与弘扬研究

7.宁波地区浙东抗战历史研究

8.四明山革命老区红色资源转化利用实践研究

9.弘扬与传承张人亚党章精神路径研究

10.习近平总书记给横坎头村全体党员回信的重大历史意义与启示研究

二、申报条件

1.原则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党史有深入研究的单位和公民,均可申报。

2.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3.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甬社规办﹝2020﹞15号)管理。

2.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10000字)、公开发表论文或决策建议稿。

3.项目完成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

4.每个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结题时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可将参考选题直接作为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自定题目进行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

3.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各2份,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4.本项目的学校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9097  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邵思逸  联系电话:87600952、652295(短号)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皇甫霆  联系电话:15728045708。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04月02日

附件: 1.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x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3.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第六批)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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