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中德科学基金研究交流中心(简称中德科学中心)是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共同成立的科研资助机构,主要支持中德双方科学家开展交流与合作,资助形式多样,为处于各个职业发展阶段的中德科学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以深入推动中德两国基础科学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协助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先转发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资助领域
涵盖自然科学所有领域。
二、申请资格
中方申请人应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三年期(含)以上项目(在研或已结题)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年龄小于 35 周岁且拥有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或曾受中德科学中心资助参加过林岛项目的科研人员也具有申请资格。德方申请人应具备向DFG申请项目的资格。符合条件的中德两国科学家可向中德科学中心共同提出申请。
三、限项规定
由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项目不计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范围。
四、资助的项目类型: 1.项目准备访问(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 2.中德双边学术研讨会(中德科学中心可为不超过 40 名中德科学家代表提供会议经费,其中来自主办国的不超过 25 名,旅行方的不超过 15 名。此外,还可邀请不超过 3 名第三方科学家参会。)3.中德双边研讨会会后青年学者学术访问(鼓励青年学者在参加完由中德科学中心资助的双边研讨会之后,对合作伙伴的团队进行短暂的学术访问,至少提前五个月向中德科学中心递交申请)、4.中德短期讲习班(中德短期讲习班旨在向青年科学家传授某一专业领域内先进的科研方法、技术及其应用,就相关实际问题为青年科学家提供培训和讨论的机会。短期讲习班学员的选拔须采取公开的竞争选拔方式,对选拔程序的详细说明为申请书的必要组成部分。)5.青年科学家论坛(青年科学家论坛旨在为来自中德两国某一研究领域内活跃的青年科学家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并为他们提供与两国优秀资深科学家进行交流研讨的机会。举办地可在中国或德国。)6.德国优秀青年学者基金 7.林岛项目后续资助(在国内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德科学中心林岛项目受资助者,在国内有工作单位作为依托单位(须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注册),并能够提供德国科研机构的邀请证明,可向中德科学中心提出在德进行为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研究访学资助申请。)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中德合作交流项目指南将延期至2021年6月底前发布。中德科学中心2021年度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流程及申请表格请参阅中德科学中心网站(//sinogermanscience.dfg.nsfc.cn/)。
五、联系方式
1.中方联系人:
毕津顺
电话: +86-10-82361301
邮箱: bijs@nsfc.gov.cn
沈佳斌
电话: +86-10-82361306
邮箱: shenjb@nsfc.gov.cn
2.德方联系人:Ms. Anne Muenchau
电话: +49 228-885-4802
+86-10-82361314
邮箱: muenchau@sinogermanscience.org.cn
3.技术问题联系人:张楠
电话:+86-10-82361303
邮箱: zhangnan@sinogermanscience.org.cn
4、校科技处联系人:王优莹:87609157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87609097
六、项目申请流程:
请有计划申请的项目申请人,在填报之前联系学科与科研办,并及时报送项目申报意向统计表(附件1)。未及时报送,导致项目申报失败的,责任由各项目负责人承担。
在递交申请材料前,向如下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中德双方申请者在共同提交一份电子版和四份纸质版申请书后,中心相关人员将立即进行格式审查,并向双方申请人确认申请书正式收到,如材料不全,将通知申请人补充。
申请书材料完整后,中德科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DFG和NSFC相关学部学科的支持下送中德专家评审。中心将根据中德双方评审专家意见决定是否批准;对于资助额度较高的项目将征求联委会双方主席的意见。评审时间根据申请种类而不同。
项目如获批准,中心将根据中心当前的资助标准核算资助金额。申请递交后如有变更(比如人员变更等),必须由双方申请人共同提出,获得中心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