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21〕12号),2020年5月启动的“浙东哲学小村”项目,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并获评宁波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为更深层次地展现哲学赋能乡村建设的内涵和功能,推动“浙东哲学小村”后续建设,经市社科院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市哲社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浙东哲学小村第二期内涵发掘与文化赋能研究
二、资助经费、成果形式及结题时间
资助经费:3万元,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总经费的50%;剩余经费视最终成果鉴定验收情况拨付。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
结题时间:2021年7月30日。
三、课题性质
课题性质为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进行管理。
四、申报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有较好研究基础,研究团队实力较强的申报人;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五、申报材料
1.提交纸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附件1)2份(其中1份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5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提示填写,不超出提示范围,不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本次学校申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6日上午10点,逾期不再受理。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邵思逸联系电话:87600952、652295(短号)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87609097、663089(短号)
学科与科研办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