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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1-06-03  
 


各单位、部门:

为增强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优化办学资源配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绩效水平,解决项目临时申报、资源重复配置等问题,根据 《宁波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5118 号) 。现就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与范围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推动或保障作用、需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一般为未来1-3年)投入一定额度专项经费(非常规投入)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条件建设类项目。学院(含学校下属非法人机构,下同)难以独自承担的、建设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条件建设类项目

2.发展型项目。国际处(发展型国际化办学类项目)、教务处(发展型人才培养类项目)、研究生院(发展型学科建设类项目)、社科处(发展型科学研究类项目)、科技处(发展型科学研究类项目)、人事处(发展型队伍建设类项目)等部门认为对学校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发展型项目。

3.保障型项目。资产处(保障型仪器设备类项目)、规建处(保障型校园修缮类项目)、后勤处(保障型家具、服务及其他类项目)、图书馆(信息中心)(保障型信息化类项目)等部门认为急需学校投入、建设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保障型项目。

以下两类项目无需申报:1.以学校文件、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需投入经费的项目;2.过去3年每年都投入经费的常规项目。这两类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编制,请各部门在2022年预算编制时不要遗漏,并提前通报归口管理部门

二、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间

1.网上申报

登入个人信息门户——点击办事大厅”——搜索重点建设项目库”——选择并点击进入后,逐项填报相关内容,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提交。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库网上申报时间为528-611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建议各学院、部门在申报前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并经过单位内部决策程序。

2.归口管理部门论证

发展型项目经发展规划处初审后,由归口职能部门进行校内外专家论证或联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或修改,其他项目经排序后提交。保障型项目直接由归口职能部门进行校内外专家论证或联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或修改,其他项目进行合并或排序后提交

完成时间为614-625

3.提交学校审议

归口职能部门论证排序后,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对出库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项目经归口职能部门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完成时间为628-72

4.精细化预算编制(专项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对出库项目经费进行精细化预算编制,按计财处要求填写专项项目申报书。计财处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流程明确经费投入额度。

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部门上一年度申报的在库项目,如需在2022年度继续申报的,请联系发规处撤回或更新申报材料。

2.申报项目需经各单位部门内部决策程序通过,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

3.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库是各单位编制预算的前置性条件,请各单位科学谋划、积极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认真布置落实该项工作。

4.2022年度继续维持保障型项目的经费申报标准(100万元以上),主要原因是凸显项目的重点建设属性,鼓励打包整合小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各单位账号原则上维持不变(单位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查看;归口单位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兼有归口审批的相应权限),若有修改请联系变更。

6.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李洁,电话:888242;计划财务处陈若楠,电话:889049

                                                                  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

                                                                   2021527



学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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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申报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1-06-03


各单位、部门:

为增强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优化办学资源配置,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绩效水平,解决项目临时申报、资源重复配置等问题,根据 《宁波大学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5118 号) 。现就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与范围

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推动或保障作用、需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一般为未来1-3年)投入一定额度专项经费(非常规投入)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条件建设类项目。学院(含学校下属非法人机构,下同)难以独自承担的、建设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条件建设类项目

2.发展型项目。国际处(发展型国际化办学类项目)、教务处(发展型人才培养类项目)、研究生院(发展型学科建设类项目)、社科处(发展型科学研究类项目)、科技处(发展型科学研究类项目)、人事处(发展型队伍建设类项目)等部门认为对学校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发展型项目。

3.保障型项目。资产处(保障型仪器设备类项目)、规建处(保障型校园修缮类项目)、后勤处(保障型家具、服务及其他类项目)、图书馆(信息中心)(保障型信息化类项目)等部门认为急需学校投入、建设资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保障型项目。

以下两类项目无需申报:1.以学校文件、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纪要等形式明确需投入经费的项目;2.过去3年每年都投入经费的常规项目。这两类项目纳入年度预算编制,请各部门在2022年预算编制时不要遗漏,并提前通报归口管理部门

二、项目申报程序与时间

1.网上申报

登入个人信息门户——点击办事大厅”——搜索重点建设项目库”——选择并点击进入后,逐项填报相关内容,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提交。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2022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库网上申报时间为528-611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建议各学院、部门在申报前进行充分的调研与论证,并经过单位内部决策程序。

2.归口管理部门论证

发展型项目经发展规划处初审后,由归口职能部门进行校内外专家论证或联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或修改,其他项目经排序后提交。保障型项目直接由归口职能部门进行校内外专家论证或联评,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或修改,其他项目进行合并或排序后提交

完成时间为614-625

3.提交学校审议

归口职能部门论证排序后,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对出库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后的项目经归口职能部门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

完成时间为628-72

4.精细化预算编制(专项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要求对出库项目经费进行精细化预算编制,按计财处要求填写专项项目申报书。计财处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流程明确经费投入额度。

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部门上一年度申报的在库项目,如需在2022年度继续申报的,请联系发规处撤回或更新申报材料。

2.申报项目需经各单位部门内部决策程序通过,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

3.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库是各单位编制预算的前置性条件,请各单位科学谋划、积极申报。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实际,认真布置落实该项工作。

4.2022年度继续维持保障型项目的经费申报标准(100万元以上),主要原因是凸显项目的重点建设属性,鼓励打包整合小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各单位账号原则上维持不变(单位负责人审批、办公室主任查看;归口单位的负责人及经办人兼有归口审批的相应权限),若有修改请联系变更。

6.未尽事宜,请联系:发展规划处李洁,电话:888242;计划财务处陈若楠,电话:889049

                                                                  发展规划处、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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