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暨第七次人口普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政发研字〔2021〕10号),新一年度的市人才研究课题暨第七次人口普查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要求
1.本批课题为人才研究公开发布竞争性课题,并作为宁波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研究课题。共8项(见附件1),公开向社会发布,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立项。
2.本批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转化应用稿,结题按《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甬政发研字〔2020〕7号)规定办理。报告务必准确全面地反映课题的研究要点。
3.本批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4万元,分两期拨付,课题立项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拨付剩余50%。课题研究达不到结题要求的,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撤销立项。
4.本批课题要求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最终成果。
二、申报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项课题。承担本市年度人才研究课题但尚未完成者,不接受申报。
2.课题组应认真审题,准确理解题意,把握研究要点,严格按照《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限定的内容仔细填写,确保课题申报资料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负责人信息全面准确。
3.市统计局将向课题承担单位提供与课题研究有关的汇总资料。在研究过程中,如果需要补充其他人口普查资料,可书面提出申请,市统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支持。市统计局提供的所有人口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承担的课题研究中,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立项课题研究数据资料中,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资料使用率不低于30%。
4.课题的版权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统计局共同所有。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统计局可以使用课题所有的数据和资料,并对研究成果进行压缩、提炼等编辑加工。研究成果未经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市统计局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5.《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必须严格按照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报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本次申报不受理课题组自拟研究课题的申报。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本课题需要上报的材料有:《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和《宁波市人才研究课题评审活页》(附件3)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所在单位盖章),A4打印;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邮箱。
2.本次申报的学校受理时间截至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会利 联系电话:87600927、658487(短号)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87609097 663089(短号)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