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在本月10日举行的校地企合作大型签约仪式暨单项冠军企业宁大行活动中,我校与8家单项冠军企业共建“博士创新站”(见附件3:《博士创新站派驻博士清单》)。这是省、市推进“科创中国”,深入实施万名博士集聚行动计划,联合企业协同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举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及工作职责
1.选派条件:每个“博士创新站”选派1-2位教师,派驻教师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技开发、技术服务和管理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自愿参与该项活动的本校在职教师。
2.工作职责:根据与入驻单位需要,积极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决策咨询、规划、策划、成果转化等工作,遵守入驻单位的规章制度及保密制度;鼓励在入驻单位开展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同时,通过派驻教师的沟通联络和牵线搭桥,促成学校与企业各种类型的产学研合作等。
二、个人申报及派驻
1.在保证正常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教师自行申报,派驻期限(2021年12月—2023年4月),在入驻单位年工作时间累计一般为一个月以上。
2.意向入驻的教师请填写《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派驻结对申报表(个人)》(附件1、一式一份)。学校审核同意后,由入驻单位、学校、派驻教师三方签订《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附件2、一式四份)后,正式派驻教师到博士创新站开展工作。
3.请愿意参加老师于2021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附件1、2)报送到学院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4.学院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三、个人工作经费补助
根据派驻区域不同,对入驻“博士创新站”的教师,学校给予一定标准的工作启动性质的交通、通讯费等补助。工作经费补助于终期考核后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具体标准见《宁波大学“教授/博士进企业(社区)”和“企业家高管进校园”实施办法》(宁大政〔2014〕10号)的文件。
四、相关政策支持
1.学院组织教师入驻“博士创新站”,经学校审核同意的,均按规定计入考核。
2.对于在“博士创新站”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同等情况下在学校地方服务突出贡献奖、各级各类产学研优秀案例评选及社会服务与推广型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3.入驻博士创新站的教师纳入2022年“博士教授进企业”活动中的学校统筹指标,不占用学院名额。
五、补充说明
确定派驻的学院,在本学期末组织一次赴入驻的单项冠军企业交流活动,与企业共同明确派驻博士/教授的相关任务要求。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2312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