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推进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学校会同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于10月至12月期间,面向全校22家单位所属共计12037名师生开展完成了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规定,学校继续深化巩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教育机制,将全校统一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分为基础安全教育学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两项层级,两项层级面向对象不同,所需完成任务不同,历经第一阶段学习、考试以及第二阶段补时学习、补考,截至目前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基础安全教育学习:面向本科一年级新生,合计4875人参加基础安全教育学习(阳明学院承担了近7成大一新生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4804名学生达到8学时学习时限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率达到99%。其中,有11家学院整体结业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补时学习后,尚有71名学生基础安全教育学习未结业(以下简称“不合格”)。
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面向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及新入职教职工,合计7162人参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7078名师生通过考试并签订电子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整体合格率达99%。其中,有15家学院/单位整体合格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补考后,尚有92名学生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缺考、不及格或及格后未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不合格”)。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通报监管。为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相关规定要求,决定从学校、学院(单位)、实验室三个层面对不合格人员名单进行通报,并采取必要性措施限制进入实验室。
学校层面:学校将基础安全教育学习(本科一年级)、专业通识教育准入考试(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所有不合格人员,分别通报至各所在学院(单位)。大一不合格学生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大二、研究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科研实验室。
学院(单位)层面:各学院(单位)根据学校通报结果,将其所属学生再次在学院(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并适时采取取消实验室门禁权限等措施落实安全准入制度。
实验室层面:在所在学院(单位)统一安排下,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根据具体名单,核查进入实验室学生身份信息,严禁实验室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入所属实验室。
(二)全面覆盖。为实现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承诺全覆盖,下阶段,如有大一学生申请提前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可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单独开设准入考试项目,意在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附件: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学院(单位)完成情况最终结果通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