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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实验中心
转发关于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的通报
2021-12-28 蒋雯雯 
 

  为深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推进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学校会同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于10月至12月期间,面向全校22家单位所属共计12037名师生开展完成了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规定,学校继续深化巩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教育机制,将全校统一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分为基础安全教育学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两项层级,两项层级面向对象不同,所需完成任务不同,历经第一阶段学习、考试以及第二阶段补时学习、补考,截至目前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基础安全教育学习:面向本科一年级新生,合计4875人参加基础安全教育学习(阳明学院承担了近7成大一新生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4804名学生达到8学时学习时限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率达到99%。其中,有11家学院整体结业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补时学习后,尚有71名学生基础安全教育学习未结业(以下简称“不合格”)。

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面向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及新入职教职工,合计7162人参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7078名师生通过考试并签订电子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整体合格率达99%。其中,有15家学院/单位整体合格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补考后,尚有92名学生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缺考、不及格或及格后未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不合格”)。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通报监管。为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相关规定要求,决定从学校、学院(单位)、实验室三个层面对不合格人员名单进行通报,并采取必要性措施限制进入实验室。

学校层面:学校将基础安全教育学习(本科一年级)、专业通识教育准入考试(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所有不合格人员,分别通报至各所在学院(单位)。大一不合格学生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大二、研究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科研实验室。

学院(单位)层面:各学院(单位)根据学校通报结果,将其所属学生再次在学院(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并适时采取取消实验室门禁权限等措施落实安全准入制度。

实验室层面:在所在学院(单位)统一安排下,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根据具体名单,核查进入实验室学生身份信息,严禁实验室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入所属实验室。

 (二)全面覆盖。为实现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承诺全覆盖,下阶段,如有大一学生申请提前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可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单独开设准入考试项目,意在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附件: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学院(单位)完成情况最终结果通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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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情况的通报
编辑:蒋雯雯发布时间:2021-12-28

  为深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推进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学校会同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于10月至12月期间,面向全校22家单位所属共计12037名师生开展完成了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根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相关规定,学校继续深化巩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教育机制,将全校统一性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分为基础安全教育学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两项层级,两项层级面向对象不同,所需完成任务不同,历经第一阶段学习、考试以及第二阶段补时学习、补考,截至目前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基础安全教育学习:面向本科一年级新生,合计4875人参加基础安全教育学习(阳明学院承担了近7成大一新生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4804名学生达到8学时学习时限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率达到99%。其中,有11家学院整体结业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补时学习后,尚有71名学生基础安全教育学习未结业(以下简称“不合格”)。

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面向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及新入职教职工,合计7162人参加专业安全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7078名师生通过考试并签订电子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整体合格率达99%。其中,有15家学院/单位整体合格率达到100%。

第二阶段补考后,尚有92名学生专业通识教育学习及准入考试缺考、不及格或及格后未签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不合格”)。

二、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通报监管。为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相关规定要求,决定从学校、学院(单位)、实验室三个层面对不合格人员名单进行通报,并采取必要性措施限制进入实验室。

学校层面:学校将基础安全教育学习(本科一年级)、专业通识教育准入考试(本科二年级、研究生一年级)所有不合格人员,分别通报至各所在学院(单位)。大一不合格学生不得进入教学实验室,大二、研究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科研实验室。

学院(单位)层面:各学院(单位)根据学校通报结果,将其所属学生再次在学院(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并适时采取取消实验室门禁权限等措施落实安全准入制度。

实验室层面:在所在学院(单位)统一安排下,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根据具体名单,核查进入实验室学生身份信息,严禁实验室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入所属实验室。

 (二)全面覆盖。为实现实验室安全教育、安全承诺全覆盖,下阶段,如有大一学生申请提前进入科研实验室开展实验,可向所在学院(单位)提出申请,汇总后统一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单独开设准入考试项目,意在确保实验室安全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


附件: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学院(单位)完成情况最终结果通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附件:2021-2022学年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学院(单位)完成情况最终结果通报(截止12月2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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