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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医学院2022年院内硕导申请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的通知
2022-01-20  
 

各学位点、团队和研究生导师:

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医政字〔2021〕5号)(附件1)文件规定,2022年院内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按基础指标、竞争指标(团队竞争指标和个人竞争指标)、奖励指标进行申报,本次指标申请采用医学院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相关学位点、团队和硕导个人对照文件精神,根据如下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办法”招生资格要求的具有2022年硕导资格的院内专任教师,含2021年评定及2022年待评定的硕导。

二、指标类别及申请原则

(一)基础指标

1、公共服务性工作指标:限一级学位点申报,每个一级学位点可推荐2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选,由被推荐人在“医学院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基础指标”,请学位点负责人做好申报推荐及信息平台初审工作。

2、引进人员指标:该指标为新引进的学术带头人(B类)及以上人才专项指标,因2021年无新的学术带头人引进,该指标将不予设置。

(二)竞争指标

1、团队竞争指标:根据2021年团队突出成果业绩A类及以上任务赋分汇总,排名前3的团队分别是:成瘾疾病的神经生物学研究团队、肿瘤研究团队、基础与临床整合免疫学创新团队,以上3个团队可各推荐1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员,由被推荐人在“医学院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团队竞争指标”,请团队负责人做好申报推荐和信息平台初审工作。

2、个人竞争指标:个人竞争指标总数待定,本次申报将按导师个人业绩赋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待2022年准确的招生计划数下达后根据排名顺序确定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名单。该指标由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未获基础指标和团队竞争指标推荐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院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个人竞争指标”。

(三)学科提升指标:该指标为专项指标,如设置,将根据“办法”规定另行通知。

(四)奖励指标: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院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在“奖励指标”栏目进行勾选,该指标可与其他指标兼报。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请在“医学院信息门户系统”线上填报,可从医学院官网博彩导航的“信息门户系统”登录,亦可直接登录以下网址://47.100.28.23/CMS/,账号为姓名全拼,如需重置密码或开通新账号,请联系赵晶。

1、2022年1月29日前:①导师登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因系统增加了赋分功能,“人才服务”、“教学与科研管理”模块中相关可以获得赋分的个人信息请重新完善,否则可能出现赋分错误。②完成“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填报。按以下路径登录:医学院信息门户系统——人才服务——导师资格申请——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完成填报并下载“导师学硕招生指标申请表”,检查核对本人填报信息和赋分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撤回修改。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2022年1月30日前:相关的团队负责人和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进入“导师资格审核”栏目,点击每位申报人信息栏末尾的“在线审核”键,完成相关招生指标申请的初审工作。

3、2022年2月16日前:学院管理员完成系统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提示内容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4、2022年3月:根据学校下拨2022年学硕招生计划数确定具有2022年学硕招生指标名单并在官网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仅可填报1个招生专业方向,须具备该专业方向学术型硕导资格(含2022年待遴选)。

2、申请个人竞争指标、奖励指标时,请注意:

①2022年待评定硕导参与个人指标预竞争,最终将根据学校公布的硕导遴选结果决定是否获得指标;

②SCI论文分区按照2021年中科院分区基础版大类分区核定;

③在研项目是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2022年1月29日)及以后,不含延期项目;

④编号为A1-A13的科研成果要求近三年获得,近三年是指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A14-A17的指导研究生业绩和C1-C2的奖励指标条件要求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获得(以发文或发表时间认定);

⑤根据“办法”规定,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论文赋分须按人数进行折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学院导师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由一人使用,请老师仔细阅读上述两个条款,按照文件规定核算赋分;

⑥横向项目经费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⑦系统填报的业绩或成果,如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备案,则均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佐证扫描件:SCI论文提交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论文全文;项目提交立项书;其他成果需提交证书、发文或通知截图等相关佐证。

3、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填报信息,提交佐证,如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被退回2次及以上,其申请将不予接收。最终申报结果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成功提交为准,超时或因其他主观原因造成的系统提交失败或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晶,656237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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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2年院内硕导申请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2-01-20

各学位点、团队和研究生导师:

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医政字〔2021〕5号)(附件1)文件规定,2022年院内学术型研究生招生指标按基础指标、竞争指标(团队竞争指标和个人竞争指标)、奖励指标进行申报,本次指标申请采用医学院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请相关学位点、团队和硕导个人对照文件精神,根据如下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一、对象及范围

符合“办法”招生资格要求的具有2022年硕导资格的院内专任教师,含2021年评定及2022年待评定的硕导。

二、指标类别及申请原则

(一)基础指标

1、公共服务性工作指标:限一级学位点申报,每个一级学位点可推荐2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选,由被推荐人在“医学院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基础指标”,请学位点负责人做好申报推荐及信息平台初审工作。

2、引进人员指标:该指标为新引进的学术带头人(B类)及以上人才专项指标,因2021年无新的学术带头人引进,该指标将不予设置。

(二)竞争指标

1、团队竞争指标:根据2021年团队突出成果业绩A类及以上任务赋分汇总,排名前3的团队分别是:成瘾疾病的神经生物学研究团队、肿瘤研究团队、基础与临床整合免疫学创新团队,以上3个团队可各推荐1名符合招生资格的人员,由被推荐人在“医学院信息平台”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团队竞争指标”,请团队负责人做好申报推荐和信息平台初审工作。

2、个人竞争指标:个人竞争指标总数待定,本次申报将按导师个人业绩赋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待2022年准确的招生计划数下达后根据排名顺序确定获得该指标的导师名单。该指标由符合招生资格的导师(未获基础指标和团队竞争指标推荐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院信息平台”进行申报,指标类别须选择“个人竞争指标”。

(三)学科提升指标:该指标为专项指标,如设置,将根据“办法”规定另行通知。

(四)奖励指标:符合条件的导师个人提出申请,在“医学院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在“奖励指标”栏目进行勾选,该指标可与其他指标兼报。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请在“医学院信息门户系统”线上填报,可从医学院官网博彩导航的“信息门户系统”登录,亦可直接登录以下网址://47.100.28.23/CMS/,账号为姓名全拼,如需重置密码或开通新账号,请联系赵晶。

1、2022年1月29日前:①导师登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因系统增加了赋分功能,“人才服务”、“教学与科研管理”模块中相关可以获得赋分的个人信息请重新完善,否则可能出现赋分错误。②完成“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填报。按以下路径登录:医学院信息门户系统——人才服务——导师资格申请——硕士招生指标申请,完成填报并下载“导师学硕招生指标申请表”,检查核对本人填报信息和赋分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撤回修改。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2022年1月30日前:相关的团队负责人和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进入“导师资格审核”栏目,点击每位申报人信息栏末尾的“在线审核”键,完成相关招生指标申请的初审工作。

3、2022年2月16日前:学院管理员完成系统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务必及时关注系统提示,如申请被退回,请按照提示内容及时修改并重新提交。

4、2022年3月:根据学校下拨2022年学硕招生计划数确定具有2022年学硕招生指标名单并在官网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每位导师仅可填报1个招生专业方向,须具备该专业方向学术型硕导资格(含2022年待遴选)。

2、申请个人竞争指标、奖励指标时,请注意:

①2022年待评定硕导参与个人指标预竞争,最终将根据学校公布的硕导遴选结果决定是否获得指标;

②SCI论文分区按照2021年中科院分区基础版大类分区核定;

③在研项目是指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在本通知规定的申报截止日(2022年1月29日)及以后,不含延期项目;

④编号为A1-A13的科研成果要求近三年获得,近三年是指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A14-A17的指导研究生业绩和C1-C2的奖励指标条件要求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获得(以发文或发表时间认定);

⑤根据“办法”规定,共同第一或共同通讯论文赋分须按人数进行折算;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均为学院导师的论文,每篇论文只能由一人使用,请老师仔细阅读上述两个条款,按照文件规定核算赋分;

⑥横向项目经费以科研管理系统中的实际到账经费为准;

⑦系统填报的业绩或成果,如未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备案,则均需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佐证扫描件:SCI论文提交收录证明或在线发表佐证、论文全文;项目提交立项书;其他成果需提交证书、发文或通知截图等相关佐证。

3、请务必按照文件要求准确填报信息,提交佐证,如在资料审核过程中被退回2次及以上,其申请将不予接收。最终申报结果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成功提交为准,超时或因其他主观原因造成的系统提交失败或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晶,656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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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

附件: 1-医政字〔2021〕5号宁波大学医学院院内导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pdf 2-医学院硕士招生指标申请信息门户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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