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教科规办[2022]1号)精神,现将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及2022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要求
1.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重大课题申报者须从《宁波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大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报,重大课题名称不得改动,研究内容设计必须紧紧围绕所列出的“研究要点”展开,研究工作须在自立项之日起3年内完成。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重点课题。重点课题申报者须从《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规划课题重点选题、一般选题指南》(见附件2)中选报,重点课题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3年。
3.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以在《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规划课题重点选题、一般选题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研究范围中选报,也可以根据本校(单位)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研究工作一般须在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年。
课题立项后,课题立项后,重大课题负责人与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研究责任书》;重点课题负责人与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责任书》。重大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3万元,重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标准配套课题研究经费。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方法。资助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实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检查。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课题立项后拨付一半,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余款。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且须在发表刊物中注明“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奖项。重大课题还另需提供2万字以上的课题研究报告及五千字的决策建议稿。
二、申报课题条件和申报数
1.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士。
2.同年度同类课题只能申报1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承担全国教育规划、省教育规划、市教育规划等相应类别课题而未结题的;
(3)曾经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市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3.申报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必须要有相关的研究基础,一般是主持完成过教育规划课题,并具备进一步深入拓展研究的基础;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校的申报数额,我校限报重大课题5项,重点课题8项,规划课题15项。
三、申报形式与截止时间
本次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www.nbjks.cn/,进入后点击“管理平台”,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2月20日8点开放申报。
申报系统使用微信扫码注册和登录,申报人必须以自己身份证号码注册或登录,操作手册详见(//glpt.nbjks.cn/doc/)。系统技术咨询电话:王工13605880312;李老师87341338。为方便课题申报人员更好地使用平台,有疑问可加入【QQ群653171458】咨询相关技术人员。
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
四、报送材料
1.申报重大课题填写《重大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和《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2.申报重点课题填写《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一式4份)和《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
3.申报规划课题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
以上申报书其中1份、申报汇总表由所在单位分管负责人签章,并将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663089 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社科处联系人:缪旭峰 联系电话:87600299、696936(短号)
市教育规划办项目申报咨询电话:朱老师87255190;徐老师 87340011。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2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