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实验场所教学、科研实验活动与疫情防控安全,现就校园封闭式管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建档立账,将校园封闭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封闭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
二、加强安全教育
针对校园封闭期间教学、科研实验安全工作,各学院、单位面向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面向所在实验室科研师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特别是涉及过夜实验或仪器设备通宵运行相关实验,以此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保障装修搬迁实验场所安全
近期涉及装修或搬迁的学院、单位,须严格规范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特别是危化品)的安全妥善存储,细化落实搬迁安全责任,保障搬迁过程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四、严格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管理规范
校园封闭期间,实验场所仍须做好“五严禁” “两务必”。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须经实验室管理负责老师同意,并及时登记记录。严禁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场所留宿。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涉及四项重点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必须至少两人及以上在场。严禁单人在实验室进行过夜实验,如因实验需要须通宵实验的,必须经学院及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同意,所有过夜实验场所或仪器设备过夜运行场所,必须配备烟感报警及视频监控装置或安排人员进行夜间值班巡查。务必做好人走“三断两关”,即断水、断电、断气,关门、关窗,防患未然,确保安全。在做好实验安全保障的同时,务必按规定做好实验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实验场所疫情发生。
五、强化应急处置
按照各学院、单位预先制定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做好实验场所紧急备用钥匙集中保管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