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开展,按照《宁波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对象
2021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及相关要求
1.4月28日-5月3日,3日下午4点前立项团队撰写项目自查报告(附件2),填写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至邮箱632323385@qq.com,纸质稿交至至真小楼302。文件上交要求:以“2021大创结题材料+学生姓名”命名,文件夹内包括数据统计汇总表(附件3)1份,自查报告(附件2)1份(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并附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学生本人和指导老师务必签好字。
2.5月9日下午4点前,学院将项目结题材料打包发送至学校邮箱。
3.5月10日,学校整理汇总相关材料,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展、已取得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结果分合格、不合格项目。
(三)注意事项
如当年项目负责人已毕业,请参与该项目的团队成员或指导老师负责,以保证结题材料顺利完成。
二、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国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1.优先鼓励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的学生科技创新团队申报。
2.项目申请人为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已申请过和未结题的项目不能申报2022年项目),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原则上负责人所在学院即为团队所属学院。
3.项目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项目须配备指导教师1—2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4.每位本科生限牵头申报一项,同时另可参加一项;或限参加两项。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
(三)项目分配与经费支持
2022年我院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项。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49号),由项目所在学院给予经费支持,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给予1万元/项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流程安排
1.4月28日-5月9日,9日下午4点前学生团队撰写项目申请书(附件5)和2022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附件4,务必按照今年新表要求填写),2份材料电子稿发到邮箱632323385@qq.com,纸质稿交到至真小楼302。同时完成办事大厅项目申请(学生申请流程见附件7)。文件以“2022大创项目申报+学生名称”命名,文件夹内包含项目信息表(附件4)、以“项目类型+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命名的项目申请书(附件5)。
2.5月13日16:00前,学院评审后,提交申报材料到学校。
3.5月14日-5月18日,学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15项、创业实践项目20项。
4.5月19日-23日,学校公示拟立项项目。
学校鼓励学生在原有项目(如校级SRIP项目、学生研究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对已取得一定成果的在研项目的申报项目,评审过程中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
彭老师:87600535
医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