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醒》等上级文件通知精神,积极跟进2022年“实验室安全月”系列活动,持续强化学校实验场所安全风险防控,决定开展2022年5月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所辖全部实验室(以下简称“各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对所辖实验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整治。结合刚刚结束的“2022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反馈结果,此次月度检查以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危险气体、易燃易爆金属粉末、全面检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等四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为主要目标,具体参照最新修订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1.自查排查、整改整治、反馈阶段。5月5日-5月20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安全自查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自行整改,填写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自查总结报告并报送至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抽查阶段。即日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抽选部分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复核。
3.危险气体排查。各相关单位对所辖实验场所所有实验气体开展自查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自行整改,并将危险性较大气体汇总填写《2022年危险实验气体(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安全排查汇总表》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表格中仅需报送危险性较大气体,惰性气体此次暂不需要报送)。
四、工作要求
1. 持续加强实验场所气体管理。专人负责,全面覆盖。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本次统计排查,对本单位实验室逐室、逐间排查填报,避免遗漏。建档立账,规范管理。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学院实验室气瓶台账、每间实验室建立实验室气瓶卡,动态管理学院、实验室的气瓶种类、数量;并纳入日常安全检查,做到账实相符。其中,有限空间内惰性气瓶较多者须配备氧含量监测警报器并关联排风装置;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等危险性较大气体,必须配备气瓶安全(防爆)柜,并配备相应的气体泄漏检测警报装置。
2. 全面排查易燃易爆金属粉末。近日,国内高校实验室再次发生涉金属粉末爆燃事故,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本单位易燃易爆金属粉末存储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务必做好相关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切忌疏忽大意。
3. 巩固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成效。针对刚刚结束的2022年上半年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中暴露的共性问题隐患,请各单位对照共性、多发安全隐患问题,逐间实验室开展排查,全面巩固安全检查成效。发挥自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逐级到位。
五、材料上报
请于5月23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将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3)、危险实验气体(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安全排查汇总表《见附件4》(文科类学院不需报送危险气体表)三份附件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①书面材料(分管领导签字或学院盖章)送交至老行政楼211室;②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xusanqiang@bctuijian.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8481(短号:663123)
电子邮箱:xusanqiang@bctuijian.com
附件:
1. 2022年5月实验室安全自查单位名单
2. 2022年5月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 2022年5月宁波大学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
4. 2022年危险实验气体(易燃易爆、助燃、有毒有害)安全排查汇总表
5.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4日
各位老师:
请各实验室按照学校要求,对各自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如果实验室中没有危险气体钢瓶就不用填写表格,请各
实验室按照以上要求自查整改后填写附件中表格,在5月20日下班前将表格发至jiangwenwen@bctuijian.com,
以便汇总统一上报。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
联系电话:888680(短号:643426)
电子邮箱:jiangwenwen@bctuijian.com
医学院实验室平台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