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促进各学院发展党员和档案整理规范,保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能够顺利转移,将开展毕业生党员档案规范性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对象:有毕业生党员的党支部(本科生五个党支部、研究生第四、五、六党支部)
二、自查时间:5月20日-6月10日
三、工作任务:相关学生党支部,根据《宁波大学毕业生党员档案规范性检查清单》(附件1),开展2022届毕业生党员档案自查和互查,了解各毕业生党员发展程序和档案整理规范性,并作出反馈和整改。
四、工作安排:各学生党支部自行组建自查和互查小组,学院层面将于各支部自查结束后展开抽查。
五、其他要求
(一)各学生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将本次自查工作作为完善发展党员程序,加强党员档案管理的重要举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落实。
(二)各学生党支部应在计划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并及时做好问题整改,确保毕业生党员档案在转出时完整、规范。
(三)自查结束后,请以党支部为单位反馈自查情况,填写《自查和整改工作反馈表》(附件2),电子表提交至学院学生党建辅导员古丽米热。
联系人:古丽米热,电话:0574-87600742;
邮箱:gulimina@bctuijian.com
附件1:宁波大学毕业生党员档案规范性检查清单
附件2:宁波大学毕业生党员档案规范性自查和整改工作工馈表
宁波大学医学院党委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