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弘扬创新精神,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和表彰在推进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创新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经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了“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国科奖社证字第 0191号),奖项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实施。2022 年奖项申报工作开始启动,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分别设立: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工匠精神奖五个奖项。
二、申报要求
1、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推进政产学研用一体化过程中,为国家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每年表彰 10 人,是我国产学研界评选出的年度十大创新人物。该奖项候选人在其他各奖候选人中评选产生,不受理直接申报。
2、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勇于实践,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方面成效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突出,有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成功案例。
3、产学研合作促进奖:该奖项分为单位奖和个人奖,申报者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在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管理制度、合作模式及人才培育等方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企业、为区域、为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得到产学研界的认可。
4、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形成的科技成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机制。
创新成果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获得一等奖的成果经过优选评审后,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
5、产学研工匠精神奖:该奖项为个人奖,行业公认、守正创新、引领未来的典型工匠人才,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或中华传统文化传承事业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技能型、创新型的一线科技工作者,或在工作中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具有高超技艺的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
其他申报申报要求详见《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将子账号信息(附件2)发送给联系人邮箱,联系人为申报人开通申报子账号。
2、2022年 8 月25日前,在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申报服务平台//pj.ciur.org.cn,申报人用申报子账号完成填报,填报要求详见申报系统说明。
3、奖项纸质申报材料 2份于 2022 年 9 月 5日前报至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德祥手机短号:699339 办公电话:87600275
E-mail:lidexiang@bctuijian.com 办公地址:安中大楼513
科学技术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2022年6月2日
奖项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申报纸质材料,包括封面、申报表和附件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双面装订),纸张规格A4,封面硬纸打印,竖向左侧胶装。
二、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法人公章一致,基本信息表中相关数据应如实填写,并按报表要求加盖各单位公章、法人签字。高校、科研院所、集团公司应在申报书相应位置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
三、申报单位不可同时申报创新奖和促进奖,申报个人不能同时申报创新奖、促进奖和工匠精神奖。已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三年内不能重复申报奖项。
四、创新成果奖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成果奖应由 3-5 家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即为第一完成单位;
(2)主要完成人 5-10 人 ,且主要完成人应与主要完成单位一一对应;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按申报表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3)同一人只能作为一个创新成果奖项目主要完成人;已获得创新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3 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成果项目;
(4)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申报创新成果奖;
(5)申报项目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基础性研究,需提供 2019-2021 年的项目应用证明(模板见附件);
(6)如申报项目列入国家或省级计划、基金支持,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进行申报。
(7)创新成果奖附件材料应附查新报告和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第三方鉴定;
(8)附件材料应与申报项目相关,曾获得创新成果奖项目的专利、论文、获奖证明等材料 3 年内不能重复报奖使用。
(9)2021 年公示后主动放弃奖项的项目,不可申报 2022 年奖项。
五、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单位、完成人、成果,不得参加各奖项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