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暑期临近,为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平安办《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细化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建档立账,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假期实验室安全值班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巡查,依据本单位假期实验室开放统计情况,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重点强化夜间巡查。
二、集中统一安全教育
各学院、单位须面向各实验室使用管理人员及留校参与实验的师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统一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须面向所在实验室科研师生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安全教育,以此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全面开展安全自查
依据教育部最新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见附件1),各学院、单位临近放假前面向所辖实验场所再开展一次全面自我安全检查,重点面向水、电、气、门窗以及防火、防盗、防极端灾害天气,以及管制类危化品(易燃易爆危化品、气体)、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辐射重点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务必做到突出重点,全面细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汇总存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会同保卫处在假期期间赴各学院、单位实验室开展安全抽查。
四、严格规范假期管理
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须经实验室管理负责老师同意,并及时登记记录。严禁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事务,实验室开放过程严禁无人值守。
假期期间尽量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实验和过夜实验。涉及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必须由导师指导,并至少两人及以上在场。如因科研需要须通宵实验的,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同意,所有过夜实验场所、过夜运行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烟感报警装置及视频监控设备,并加强值班巡查。
疫情期间,在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前提下,持续加强实验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实验场所大量人员聚集活动。
五、保障装修搬迁实验场所安全
假期前后涉及装修或搬迁的学院、单位,须严格规范实验场所仪器设备、化学试剂(特别是危化品)的安全妥善存储,细化落实搬迁安全责任,保障搬迁过程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六、提前防范极端天气
及时关注极端天气预报,制定专项性应急预案,提前部署假期极端天气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
七、强化安全应急处置
按照假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配足配齐各类应急处置设备设施,加强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督查,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7600110,678110(移动短号)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徐老师,887600481(短号:663123)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22日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15957850426,短号:64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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