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市党代会对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我校“双一流”高校建设,市科技局决定定向委托我校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研究项目。在前期面向全校公开征集技术需求工作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凝练论证、校内公示等程序,现发布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定向委托)申报指南24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一)专项方向
本批共发布力学+、量子计算、双碳科技3个专项方向、共计24个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项目类型
本批项目申报指南分为“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项目”和“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两大类。
1.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项目。面向行业科技前沿,聚焦战略必争领域,通过前瞻研究,实现相应的技术储备,有望催生一批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项目。其中,应用基础研究类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前沿引领性技术攻关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
2.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项目产业化目标明确,3—5年内有重大技术突破,可扩大经济产出,具备示范意义,带动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的项目。财政资助总额每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本批次项目市科技局定向委托我校牵头,鼓励联合市内外高校院所、产业技术研究院和企业申报。
(二)项目前三位负责人
1.项目第一位负责人在其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前三位负责人均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期限(包括续签)须覆盖项目执行期;
3.项目前三位负责人已承担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均应不足两项。同时,项目负责人有中途退出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情况的,在原项目未提交验收申请前,不得作为本批次申报项目的前三位负责人;
4.同一项目负责人(含前三位)本批次限申报1项。
三、基本要求
(一)项目内容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专项方向、涵盖(不要求全覆盖)申报指南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申报团队应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开展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额度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定3年;
(二)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申报团队及所在单位须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四)为大力培养并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研,各单位推荐项目中项目第一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五)鼓励申报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可以追溯确认为自筹资金并计入项目总预算,追溯期最长为申报前的12个月,即可追溯至2021年8月31日。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通过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栏目进行填报,并按要求上传PDF格式的附件材料。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日12:00点前,逾期不再受理,各单位将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联系人。
(二)科技处组织项目评审。科技处对申报材料完整性、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予以受理,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书进行评审。
(三)归口推荐。9月5日前科技处汇总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审结果,并将学校推荐项目(对于同一申报指南,择优推荐不超过1项)排序上报至科技局。
(四)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上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的作退回处理。
(五)评审论证。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必要时开展实地抽查。结合专家论证意见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
(六)社会公示。经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予以发文立项。
(七)签订合同。申报单位根据立项文件明确的财政补助金额,与市科技局、归口管理单位签订三方合同任务书。
五、政策支持
鼓励自筹经费投入,但不作具体比例要求。如项目有企业参与,原则上要求配套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分批拨付。其中财政补助资金牵头单位外拨经费不超过50%。
六、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87811024;
校科技处联系人:刘茜 短号:693743 邮箱:liuqian@bctuijian.com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王媛媛,电话:663089,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