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宁大政〔202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医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普通推免生从“学校推免系统”中数据的导出以及组织相关学生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推免生进行公开答辩。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请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9月15日至9月18日下午13:00止。
受理电话:87600756/69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