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将2022年公共服务性工作任务赋分予以公示。说明如下:
1.2022年公共服务分的合格线定为30分。
2.细化说明和特殊情形参照往年原则执行。
3.2022年新引进人员不考核当年公共服务分。
公示期:12月15日-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到相应归口,由归口统一联系综合管理中心。
综合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