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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的通知
2022-12-21  
 

各位老师:

为加强医学院的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现开始申报受理,相关事项如下:

1.培育基金项目面向全院在职专任教师,择优培育申报当年度未获资助但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前景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 1 项,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能获资助 1 次,项目实施周期为二年。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申请者当年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经费的)资助,或者当年度实际科研经费总额大于 10 万; (二)申请者当年申请的省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有半数以上的网评专家不同意资助; (三)申请者已承担培育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或者已承担培育基金项目且延期一年仍未能结题的,2 年内不得申报;

4. 每项资助经费为 5万元,于申报次年拨付。培育基金的经费来源为学院各一级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点的学科建设经费,培育基金资助人数根据学科建设经费实际情况确定。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6:00请申请者将《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和2022年申报的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联系人:王媛媛,联系电话:87602312


科研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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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报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2-12-21

各位老师:

为加强医学院的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现开始申报受理,相关事项如下:

1.培育基金项目面向全院在职专任教师,择优培育申报当年度未获资助但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前景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 1 项,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能获资助 1 次,项目实施周期为二年。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一)申请者当年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经费的)资助,或者当年度实际科研经费总额大于 10 万; (二)申请者当年申请的省级或国家级科研项目有半数以上的网评专家不同意资助; (三)申请者已承担培育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或者已承担培育基金项目且延期一年仍未能结题的,2 年内不得申报;

4. 每项资助经费为 5万元,于申报次年拨付。培育基金的经费来源为学院各一级学位点或专业学位点的学科建设经费,培育基金资助人数根据学科建设经费实际情况确定。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6:00请申请者将《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请书》和2022年申报的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联系人:王媛媛,联系电话:87602312


科研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 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资助办法.pdf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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