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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3-3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3〕17号)文件精神,现市科技局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及支持范围与标准

(一)项目定位及支持范围

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是指服务民生、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领域中的共性科技问题为目标,支持我市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项目。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

1.农业农村领域:现代种业、绿色生态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保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利用与农业生态保护、农业生物制造、智慧农业与农机装备、美丽乡村系统治理、乡村共同富裕等方面。

2.社会发展领域:人口健康、生态环保、资源环境、节能降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社会事业、科学普及等方面。其中科普领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新媒体科普短视频创制与推广;科普舞台剧创作;科技奖励成果科普宣传;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传统中医药及食品安全、双碳科普宣传;中小学系列科普教育课程课件开发。

(二)资助标准

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实行限项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全市年度总立项数不超过200项,其中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40项。

1.一般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科普项目原则上按一般项目资助标准进行申请,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2.重点项目。围绕指南方向及条件申报、竞争择优立项,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3.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填报经费细化预算构成。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并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

2.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申请人和项目组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3.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二、第三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含本次申报),且均未存在逾期一年以上尚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7.申报指南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限额推荐要求

1.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在依托单位规定期限内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依托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严禁审核推荐走过场、流于形式。

2.推荐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依托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

3.推荐限额数。根据各依托单位近3年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及验收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博彩导航 限额8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4月16日16:00前将可行性报告(隐去个人信息),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方式

(一)填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27日24:00。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宁波科技大脑”(//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选择左侧栏内“申报新项目”,点击“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进入填报。(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811024);

2.推荐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并于5月4日前提交形审自查确认表至科技处。学校在线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推荐;并于2023年5月7日前将推荐项目及推荐函上报至科技局。

3.市科技局项目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立项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技局根据《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3〕17号)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立项文件和首批资金。

六、有关要求

1.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30%。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2.科普项目申报不占分配指标额度。

3.从事医学科研工作的机构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循《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开展项目研究。

4.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相关审查材料须上传至申报系统。关于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涉及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时间安排的通知://bctuijian.com/info/1326/17135.htm,受理时间截至4月22日17:00.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涉及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批的通知://lac.bctuijian.com/cms/17568.html,受理时间截至4月22日17:00.

5.本计划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及一般性技术应用项目。

6.实施包干制管理的项目应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作为附件与项目申报材料同步上传(附件4)。

七、相关说明

1.本通知中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创新联合体、创新挑战赛等项目,不包括基础研究及公益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科技人才建设专项三类项目。

八、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周夏君 电话:87910893

项目咨询:

海曙区科技局 夏伟奔 55883686

江北区科技局 葛 永 89582908

镇海区科技局 周德敏 89287683

北仑区科技局 熊 煜 89383447

鄞州区科技局 毛均校 89295726

奉化区科技局 胡祖雷 89285309

慈溪市科技局 晋雪伟 89591372

余姚市科技局 周士虎 62708010

象山县科技局 吴 挺 89387674

宁海县科技局 梁灵萍 65567808

高新区科创局 万文娟 89288765

前湾新区经信局 杨 展 89280380

市科技局联系人:孟祥超 李春荣 89292254 89292207

校科技处联系人:刘茜 电话∶87609158、693743

博彩导航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林盛杰、王媛媛  电话:87602312  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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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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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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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3〕17号)文件精神,现市科技局组织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及支持范围与标准

(一)项目定位及支持范围

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是指服务民生、以解决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和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领域中的共性科技问题为目标,支持我市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应用项目。

支持范围主要包括:

1.农业农村领域:现代种业、绿色生态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与保鲜物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利用与农业生态保护、农业生物制造、智慧农业与农机装备、美丽乡村系统治理、乡村共同富裕等方面。

2.社会发展领域:人口健康、生态环保、资源环境、节能降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社会事业、科学普及等方面。其中科普领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的新媒体科普短视频创制与推广;科普舞台剧创作;科技奖励成果科普宣传;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疾病、传统中医药及食品安全、双碳科普宣传;中小学系列科普教育课程课件开发。

(二)资助标准

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实行限项申报、竞争择优方式组织,全市年度总立项数不超过200项,其中重点项目立项数不超过40项。

1.一般项目。单个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领域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科普项目原则上按一般项目资助标准进行申请,资助项目不超过5项。

2.重点项目。围绕指南方向及条件申报、竞争择优立项,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3.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填报经费细化预算构成。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并为我校全职在岗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

2.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要求,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合理,申请人和项目组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条件;

3.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良好,未列入相关部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排名第二、第三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2项(含本次申报),且均未存在逾期一年以上尚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7.申报指南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限额推荐要求

1.项目实行依托单位限额推荐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本通知要求,在依托单位规定期限内向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各依托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严禁审核推荐走过场、流于形式。

2.推荐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依托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

3.推荐限额数。根据各依托单位近3年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及验收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博彩导航 限额8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4月16日16:00前将可行性报告(隐去个人信息),文件以项目名称命名和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方式

(一)填报时间

项目申请人网上填报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至2023年4月27日24:00。

(二)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络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人登录“宁波科技大脑”(//stbrain.kjj.ningbo.gov.cn/),点击页面右上角“法人登录”按钮进入系统,选择左侧栏内“申报新项目”,点击“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进入填报。(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7811024);

2.推荐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自查确认,并于5月4日前提交形审自查确认表至科技处。学校在线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审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推荐;并于2023年5月7日前将推荐项目及推荐函上报至科技局。

3.市科技局项目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立项

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技局根据《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甬科社〔2023〕17号)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立项文件和首批资金。

六、有关要求

1.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财政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总经费的30%。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等机构联合申报。

2.科普项目申报不占分配指标额度。

3.从事医学科研工作的机构及其人员,应严格遵循《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国卫科教发〔2021〕7号),开展项目研究。

4.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研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相关审查材料须上传至申报系统。关于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涉及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时间安排的通知://bctuijian.com/info/1326/17135.htm,受理时间截至4月22日17:00.关于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涉及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批的通知://lac.bctuijian.com/cms/17568.html,受理时间截至4月22日17:00.

5.本计划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及一般性技术应用项目。

6.实施包干制管理的项目应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作为附件与项目申报材料同步上传(附件4)。

七、相关说明

1.本通知中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创新联合体、创新挑战赛等项目,不包括基础研究及公益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和科技人才建设专项三类项目。

八、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周夏君 电话:87910893

项目咨询:

海曙区科技局 夏伟奔 55883686

江北区科技局 葛 永 89582908

镇海区科技局 周德敏 89287683

北仑区科技局 熊 煜 89383447

鄞州区科技局 毛均校 89295726

奉化区科技局 胡祖雷 89285309

慈溪市科技局 晋雪伟 89591372

余姚市科技局 周士虎 62708010

象山县科技局 吴 挺 89387674

宁海县科技局 梁灵萍 65567808

高新区科创局 万文娟 89288765

前湾新区经信局 杨 展 89280380

市科技局联系人:孟祥超 李春荣 89292254 89292207

校科技处联系人:刘茜 电话∶87609158、69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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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公益性研究重点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各单位申请推荐名额.docx 附件3:2023年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推荐表.xlsx 附件4:宁波大学科技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21]9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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