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的有关通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且不限于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尖兵领雁、省软科学等项目)绩效管理,对同一科研成果(包括专利、标准、论文等各类成果)不得重复用于不同项目的验收绩效评价。同一科研成果已作绩效填报的,系统将限制再次填报。项目实施绩效需符合合同书约定,且与研发内容切实相关。
请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避免出现将同一科研成果用于不同项目的验收绩效评价。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