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有涉及人体实验的研究,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人体伦理审查,现对本次伦理审查做如下说明:
1.电子版审核:
请各位申请人如实填写《人体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审批表》及所需附件。请于2020年3月24日(周二)前将电子稿发送至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2.纸质版上交
2.1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稿一式两份送到宁波大学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时间截止为2020年4月1日(周三)。
2.2审核未通过的根据意见修改后发送至上述邮箱,经再次审核通过后上交纸质稿。
3.审核异议
如对审核有异议,提出申诉,发送至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由伦理委员会委员开会讨论,形成结论。
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方式:15067467089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