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人事处下达的宁波大学学科性学院第七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宁大政[2019] 56号),第七轮聘期考核业绩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的文件,现对2018年12月1日前(以下均以此时间作为截止日期)所产生的科研业绩且之前未计算的工作量进行统计,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按照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纵向科研项目最后一年的工作量和横向项目剩余的20%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计算。逾期不结题一年以上的科研项目不予计算剩余工作量。其中,高研院、校外人员不计工作量,退休调离人员仅计算在其离退休后二年内的科研成果工作量。
请各位老师认真核对立项截止日期前在研的科研项目清单(附件1),根据项目的研究期限、文件核定经费、累计资助经费,确认截止日期之后,是否还会有经费到达,如果有,请如实填写科研项目剩余经费到达情况说明表(附件2)。
1、纵向项目(创新团队)工作量
(1)级别工作量:原则上,纵向项目清单中,在研项目的级别工作量,除最后一年的,其他的一次性全部结算。
(2)经费工作量:纵向项目清单中,截止日期前,有到校经费的纵向项目,根据项目的是否逾期不结题一年以上来判断是否给付。剩余经费的工作量,根据各位老师填写的附件2,由学校研究制定结算方案。
2、横向项目工作量
横向项目清单中,截止日期前,实际到校经费剩20% 的经费工作量,根据项目的是否逾期不结题一年以上来判断是否给付。截止日期之后到款的经费工作量核定,由学校研究制定结算方案。
请上述项目清单中仍有有剩余经费的老师在2020年4月7日前,将附件2发送到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需要补算结余工作量,不在科研项目清单(附件1)中的老师,也请及时与联系人联系。原则上,2020年4月20日前,纵向项目到校经费的除去最后的一年的经费工作量和横向项目到校经费的80%工作量,一次性结算。2013年之前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结题,如果老师本人不反馈经费到达情况的合理说明,结余经费工作量核算中将默认结余经费工作量为0。
科技处联系人:王尧尧 联系电话:87609159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87609097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