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今年4月26日是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响应上级号召,落实浙江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知联办〔2020〕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等要求,现将有关文件予以转发,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 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突出知识产权支撑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宣传我校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创新发展,落实应对疫情的各项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有序推进全年知识产权各项重点任务。
2. 请结合上级通知要求的宣传重点,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等渠道,通过多种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知识产权相关政策,促进本单位提升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
3.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宣传周活动要求,及时总结并积极推荐优秀案例、经验做法等,学校将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报送信息。
附件: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002/t20200221_422861.html)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