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学位研究生:
接研究生院“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通知,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规定,医学院现启动“2019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成果形式
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应用设计类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实践报告类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范围和推荐名额
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或毕业生在学期间自主取得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如毕业生申报,申报成果取得时间应在毕业后的一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各学校名额分配按本校19年度专业学位硕、博在校生总数的0.4%计算,学校共13个名额。我院原则上不超过6名(见附表)。
三、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
学生提交:《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一式两份)、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电邮材料。
学生提交:《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推荐汇总表》、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文艺作品类提供光盘、图册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获奖证书_**大学_姓名),最后打包命名为(姓名_成果名称)。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0年5月8日前送学科与科研办。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学科与科研办
202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