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1号)(见附件1),现将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农医类)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为我校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其中,战略引导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主持国家级C类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项。
2、主持在研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限1项,项目负责人正在主持校人才引进科研启动项目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的,或者主持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被终止,且仍处在限制申报期内的,不得申报。
二、注意事项
1、战略引导项目不限项申报,应符合《宁波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战略引导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2),项目名称可在指南范围内自主设计,研究内容不要求全覆盖指南所列研究内容,资助经费每项15万元。
2、自由探索项目限额申报,由各单位遴选后统一报送科技处,具体申报指标见附件3。此类项目不设申报指南,鼓励从事学科交叉领域的基础性和探索性研究。资助经费每项8万元。
3.结合经费总盘情况,2020、2021年度拟立战略引导项目8项左右,自由探索项目30项左右。
4. 本次立项的两个年度项目的资助经费将分3年拨付,首批经费都在今年内拨付使用,并应在今年的学校财务经费清零期限前使用完毕,逾期经费将被收回不再返还。
5.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咨询报告、技术文件、成果报道等应注明“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Provincial Universities of Zhejiang”)。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1、请位老师于5月10日前统一报送战略引导项目申请书电子稿,于5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书电子稿。申请书模板请见附件4。纸质申请书于立项后再另行通知报送。申请书(附件4)电子版以“单位+项目名称”命名后,发送至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邮箱。
2、各位在报送电子稿申请书时,请同时报送相关项目汇总表电子稿。
科技处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845、695151(短号)
学科与科研办联系人:王媛媛
联系电话:87609097
邮箱:wangyuanyua2@bctuijian.com
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