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下达的经费及学校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结合学院经费使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获批的校医联合基金金额,尽快按照预算安排做好支出计划,等财政国库用款计划批复后就可以报销(预计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经费开支进度需在7月30日前完成进度50%,在9月30日前完成进度100%。
2、团队会议资助根据“医政字(2019)32号宁波大学医学院学术交流活动资助办法”进行办理。请各团队抓紧申报,学科与科研办将根据经费总额进行统筹安排。经费开支进度需在8月30日前完成进度50%,在10月30日前完成进度100%。
3、以上超过时间未完成开支的经费,将会收回由学位点统筹安排。
宁波大学医学院
党政办
学科与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