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作风办“最多跑一次”改革“清零计划”通知精神,简化职务知识产权申报和变更办事材料,经商有关部门并认真评估分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职务知识产权成果网上申报填写过程中,在“学生作为排名第一完成人”时,启用《知识产权发明人(设计人)承诺书-更新版》(见附件1),上述更新版《承诺书》由学生和指导老师签字后上传,不再要求加盖二级单位公章。其它上传材料不变。
2. 网上审批流程完毕后,请办理人打印“带水印”的申报表,并由相关人员本人在“成果完成人”和“我校第一完成教师签名”处签名。该申报表不再要求加盖二级单位和科技处公章,不再要求学院和科技处管理人员签字。
3. 办理人凭上述已完成签字的“带水印”申报表和学生承诺书(如有),同时携带需加盖公章或校长签字章的空白材料,到学校办事大厅科技处窗口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4. 经与计财处协商,办理职务知识产权有关费用报销时,可凭上述已完成签字的“带水印”申报表,不再要求加盖二级单位和科技处公章,不再要求学院和科技处人员签字。
5. 办理职务知识产权成果变更(含各类补正、撤回、解除代理等)流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