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聘用校外专家、外聘教师授课。
医学院本科课程如需邀请校外专家授课,请任课老师按以下流程报批:
1、如需邀请校外专家参与整学期授课,填写附件1:宁波大学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2020版),提交给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后交至医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由校教务处审批后方可纳入排课。同时,学院在人事处的外聘老师系统中录入外聘老师信息。
2、如需校外专家参与课程某一次授课,填写附件2:宁波大学医学院校外专家授课备案表,提交给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后交至医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备案,方可安排授课。
宁波大学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