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甬教科规办[2022]10号),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及2022年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公布。我校共获批课题14项,其中“十四五”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4项,一般课题9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重点课题经费资助协议签订
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要求签订《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重大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一式四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重点课题要求签订《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重点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一式四份,请相关课题负责人下载协议书文本(附件5、6)填写后交至社科处。
二、开题论证
根据《宁波市教育科研课题管理与成果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市级规划研究课题在立项后三个月内要求做好课题开题论证工作。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十四五”重大课题由市教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重点课题由项目负责人确定时间和论证方案报校人文社科处后,经所在单位组织开题论证。规划课题开题论证工作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课题开题论证后,要求各课题负责人于6月20日前将开题报告、开题会议情况汇报及《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开题论证表》(附件2)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盖章)报送社科处。
三、课题管理
“十四五”重大课题研究周期三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两年,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年。课题根据研究进展可提前结题。确因研究进展需要延期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原定研究周期截止前三个月向课题结题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手续,并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十四五”重大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四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三年,规划课题研究周期至多不得超过两年。课题不能因办理过变更手续而延长研究周期,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视作自动撤项。
请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课题。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管理,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研究任务。重大重点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5月25日前提交如下材料:《课题经费资助协议书》一式4份,重大重点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需手写签名;《宁波大学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预算表》(附件4)一式2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缪旭峰联系电话:87600299 短号696936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87602312、663089(短号) 邮箱:wangyuanyuan2@bctuijian.com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2年5月24日